关于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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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2-02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Holchin B.V.及其一致行动人Holpac Limited的通知, 根据Holpac Limited的内部决定,股份增持计划已于2012年9月17日终止。截至2012年9月17日,Holpac Limited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612,468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99%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情况
自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Holchin B.V. 的一致行动人Holpac Limited 委托UBS AG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B股共计18,612,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995876%。本次增持后Holchin B.V.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1,623,066股,其中A股201,488,036股,B 股190,135,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7%。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Holchin B.V.及其一致行动人Holpac Limited遵守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Holchin B.V.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Holchin B.V. 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要求;Holchin B.V.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本次增持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Holchin B.V.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华新水泥股份且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Holchin B.V.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过程中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