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特将本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自行监测报告及相关监测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公司附件:
5、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2023年二季度K1窑尾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比对监测报告
6、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2023年二季度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比对监测报告
7、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2023年二季度厂区污染监测报告
8、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2023年二季度K1、K2窑有组织重金属监测报告